饶县灵发[2019]6号
关于进一步提升管委会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内设科(室):
根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县灵字【2018】1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饶县发电【2019】1号)、《中共上饶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饶县发【2019】8号)及《灵山景区党工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饶县灵字【2019】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灵山景区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经2019年4月2日灵山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对2019年管委会干部请假、考勤、日常管理、工作奖惩等方面,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请假管理方面
(1)正常休息:每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加班调休:因工作原因双休日加班者可在正常上班时间调休同等天数,需报党政办备案;因工作原因法定节假日加班者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时间调休。
(3)因公事出差须到党政办登记备案。
(4)年公休假:管委会干部(含公司高管)所有人员有事请假,需优先使用年公休假,待年公休假使用完后方可请事假,原已请了事假的,抵扣公休假天数,公休假天数按照年休假最新规定执行,党政办根据有关规定,对每个干部的公休假天数要明确好;对因事假、病假天数超过规定公休假天数而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干部职工,党政办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第四条执行。公休前干部本人须到党政办书面报备登记,特殊情况来不及党政办到党政办书面报备登记的,要电话告知党政办,返回单位补齐书面公休假手续,党政办要做好干部公休假台账。
(5)公休假、事假、病假、陪产假、哺乳假批准权限:请公休假、事假、病假1天以内(含1天)的,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签批,中层干部及班子领导由管委会主任签批;请公休、事假、病假1天以上的,一般干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管委会主任签批,中层干部及班子领导由书记签批。陪产假、哺乳假按规定执行,哺乳假截止时间需到党政办书面报备,以备检查。请假人员离岗前原则上须将请假单交党政办登记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先电话请假并在返回工作岗位1天内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1天的,需由医生出具证明;请病假1天以上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如发现伪造病假证明者,将予以重罚。党政办要做好干部事假、病假台账。事假、旷工与月绩效工资或奖励性工资挂钩。
二、关于上下班考勤管理方面
除主要领导外,管委会干部(含兼公司高管)考勤上下班实行在党政办签到制度,上班签到一次,下班签到一次,不得代签(注:扶贫工作队在村签到,在索道公司兼职的管委会干部在索道公司签到,在财务室上班的管委会干部则在县办公点签到,其他管委会干部一律在党政办签到)。有事请假须按请假流程办理手续。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的,干部本人须事前和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和党政办报备,党政办每天需将干部上下班情况如实登记,以备检查。上下班签到时间以县政府机关上下班要求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遵守党政办发出的上下班时间要求。因季节变换作息时间变更以党政办通知为主。在未向党政办报备的情况下,对上班或下班未签到视为旷工半天,上下班均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超过公休假等法定假天数的事假按25元/半天、50元/天的标准扣绩效或奖励性工资,若事前没按程序请假的或事后没有补手续的均视为旷工;旷工按50元/半天、100元/天的标准扣绩效或奖励性工资。管委会财务人员必须依据作风监管小组成员提供的上月考勤结果汇总情况后才能造上月工资发放表,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干部,财务上按以上规定标准执行到位。
三、关于日常管理落实方面
党政办提前在党工委扩大群发布当天管委会带班领导名单,党政办人员要对管委会干部上下班考勤情况做好管理,带班领导负责作风情况抽查等。考勤情况党政办要做到一星期一小结,次月10日前党政办对上个月干部考勤(含各类请假在内)情况汇总好提交给财务室作为发放月绩效工资或发奖励性工资依据。
当天带班的班子成员因办公事、在市或县开会、出差、公休、请假等原因不能进景区带班的要自己和在景区的班子商量好代班,并把代班人是谁电话告知党政办,不能找班子成员以下干部代班或负责。
带班或代班领导要对当天的干部作风情况负总责,在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到位、缺岗缺位、工作不作为等现象,须及时提醒。
为了加强作风建设,成立灵山景区作风建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永来
副组长:刘建伟
成 员:潘 珺、曹 愈、张小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建伟兼任。刘建伟负责对管委会干部工作日上班考勤和月考勤(含作风情况)汇总情况的公布落实等;潘珺、曹愈负责在每月考勤汇总情况上签字并及时提供给财务室;党政办刘建伟负责工作日每天发布带班领导名单,曹愈负责对管委会干部每天考勤登记和月考勤的及时统计等;郑永来、潘珺、张小英根据管理权限参与对多次违反制度人员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等。
四、关于工作奖惩管理方面
管委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干部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管委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因不遵守单位制度,一般干部每月违规达5次,将由党政办通知科室负责人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科室负责人每月违规达5次由党政办通知分管领导和作风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班子成员每月违规违纪达5次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如管委会干部季度内三次被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将由管委会班子会研究处理意见。管委会一般干部若工作作风方面为被上级部门督查到且造成不良影响,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五、作风建设工作要求
(一)、模范引领。管委会班子成员、公司高管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带班领导要坚持深入一线督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杜绝“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
(二)、严肃追责。管委会带班领导要及时发现问题,对经常违规违纪的干部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部门分管领导要对每月通报中的反映所分管部门犯干部纪律管理方面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的部门,不仅要严肃处理违规当事人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或换岗处理,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三)、强化考核。要把2019年作风建设工作作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注意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工作中经常违规的干部进行处罚,表现极差的不称职的管委会干部根据人事管理权限交由上级部门处理。
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4月16日起施行,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中共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
上饶县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